霍自然资集出〔2023〕3-01号成交确认书

霍自然资集出〔2023〕3-01号成交确认书

出让人:霍山县黑石渡镇黑石渡社区居民委员会

竞得人: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竞买号:01

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20日在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办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由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竞得宗地编号为C-2023-3-01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一、该宗地位于黑石渡镇黑石渡社区白莲新村组,土地面积为1253㎡(约1.88亩),规划用途商业用地(M)。

二、该地块土地成交单价为(大写)每平方米约人民币伍佰柒拾元壹角伍分(¥570.15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00元)。

三、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00元),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土地价款,该宗地无溢价,土地出让价款已缴清。

四、竞得人须于2023年3月28日之前持此《成交确认书》到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出让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若不按本《成交确认书》的第三、四条办理的,则视为违约。出让人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全部按违约金予以没收,并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成交确认书》由出让人、竞得人于2023年3月21日在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签订生效。

七、本《成交确认书》执行中发生纠纷,由出让人和竞得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出让人、竞得人各执一份,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份。

特此确认。

出让人(公章):竞得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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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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