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项目工程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关于龙游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项目工程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龙游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项目工程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招标资格预审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龙游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清廉路28号 联系人:程虹 电话:136*****899 | 代理机构: | 名称: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商务楼313室 联系人:叶珊 电话:0570-******* | ||||
标段(包)名称: | 龙游大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项目工程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招标资格预审 | 标段(包)编号: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6.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0元 | 0 | 合格 | |||
响应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3-03-21至2023-03-21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网上获取 | ||||||
评标时间: | 2023-03-21 14:47:49 | 评标地点: |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机构: |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
信息来源: |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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