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妇幼中心产房手术室、病房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新晃县妇幼中心产房手术室、病房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新晃县妇幼中心产房手术室、病房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2日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湘水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新晃县妇幼中心产房手术室、病房改造工程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妇幼中心产房手术室、病房改造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3〕01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三楼住院病房改造、四楼手术室改造
6、项目经理:胡祥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0元
合同金额大写:玖拾捌万贰仟肆佰陆拾捌元柒角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湖南湘水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 否 | / | / | 1 | 项 | ******.70 | ******.70 |
(3)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2月16日,完成日期:2023年4月15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楼、四楼
四、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工期进度乙方材料人工入场施工十日(合同价款的40%)金额:¥******.48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玖佰叁拾柒元肆角捌分。
第二次付款:期进度乙方材料人工入场施工十日(合同价款的57%)金额:******.16元,大写:伍万陆仟零柒元壹角陆分。
第三次付款:竣工合格后,甲方留下工程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余额(合同价格的3%)金额:*****.06元,大写:贰万玖仟肆佰柒拾肆元零陆分,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无息退还。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执时,凭本合同文本,可以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谅解,也可以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新晃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新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付清工程尾款时终止,有关保障条款到保修期满后时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2月16日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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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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