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二次中标结果

自卸车二次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河南龙祥矿用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价格尚未公布

采购商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车集选煤厂

联系人:丁伟 139*****630

交 货 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高庄镇车集选煤厂

询价要求
厂商要求:
1、(1)本次询比价采购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epp.hnecgc.com.cn)上进行,只接受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报价,未注册的请先登陆平台注册,待通过资质审核后再报名参加。(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3)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所有物料(详见物料清单),且具备承担应答项目的能力, 具有应答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4)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等。 (5)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不存在未妥善处理的质量问题。(6)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7)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我方付款条件(货到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具有3个月以上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6个月以内)的承兑汇票。

询价条款:
1、交货地址:河南省永城市高庄镇车集选煤厂

2、保证金额度:0

3、结算方式及时间:卖方根据买方实际使用数量,按照采购价格,于3个月内向买方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帐后,银行结算,分期付款。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200万元

5、报名备注: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之前认真阅读本次采购物料信息、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详见附件)等,报价前务必充分了解,如有任何偏离,在报价备注中必须如实写明,否则,视为完全满足我方要求。(2)本次采购根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拟成交供应商。(3)本次采购保证金为6000元,供应商必须在报名前上缴至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账户,报名时上传缴款收据或银行回单,否则,报名不予通过;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价无效。(4)供应商中标后需按合同及买方需求及时送货,如送货质量不满足技术要求或不能及时送货造成严重影响生产的,本次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终止,并将情况上报上级部门,本单位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5)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我方业务人员(商务联系人、技术联系人)进行咨询(6)供应商报价为含税到货价(含运杂费、装卸费,一票制结算)。(7)供应商对所供产品提供一年质保期,质保金10%(以买受人出库单日期为准)。

6、询单备注:1、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总价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供应商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物料清单
物料信息 采购数量 交货日期
物料代码:1

物料名称:自卸车
规格与型号:SX3255DN384C型

品牌:
1台 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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