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新疆班学生食品及部分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合同包1)
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新疆班学生食品及部分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合同包1)
一、项目编号:[******]BW[GK]*******-2-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新疆班学生食品及部分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州中膳金勺子食品有限公司 | 721,6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新疆班学生食品及部分用品采购项目的合同包1):
货物类(福州中膳金勺子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食品、饮料和食品原料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721,680.00 | 721,68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孙密贞 |
评审专家: | 胡腾旭、肖淑霞、吴旺民、吴新颖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1.5%。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账号:100*****79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新疆班学生食品及部分用品采购项目的合同包1:*****.2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
地址:长乐市会堂路156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100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玉凤
电话:0591-********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9日
标签: 分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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