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气体钢瓶运输服务项目采用合同续签征求意见公示

工业气体钢瓶运输服务项目采用合同续签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部门:业务部日期:2023年3月22日

依照《市质安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情形,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申请“工业气体钢瓶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合同续签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采购编号:FW-07-*******

采购项目名称:工业气体钢瓶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技术参数、需求方案等)

供应商承担采购方指定地点的约400只工业钢瓶的两次往返(往返不为同一天)运输工作。项目负责人根据采购方确定的货运数量和运输目的地提前安排车辆和人员,提前规划运输路线,在预期时间内完成工业气瓶的运输。

供应商需具备道路普通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交管局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运输”。

供应商需至少配置一辆载重3吨、长度4.2米危险品运输车;至少配备司机、押运员各一名;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购置至少购置有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及以上)、车辆交强险。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闽鹏程新兴气体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采购项目是为完成深圳市工业气瓶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工作而进行的辅助运输项目,2021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深圳市闽鹏程新兴气体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承担此项目。该公司在响应及时性、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表现良好,在我院服务内容和金额不变的前提下,特申请延续合同。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联系方式:电联

采购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业务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联系人:傅小姐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

备注: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办公室(农检)和采购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服务 工业气体 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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