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2日14:49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建壮、张英杰、艾丽、崔秀贤、王彬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海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安安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姜海波0431-******** | ||
附件: | |||
附件1 | 入围结果公告.有表格版.评估.doc | ||
附件2 | 评估-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
一、项目编号:XQZC2023—008(招标文件编号:XQZC2023—008)
二、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华夏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3号标记大厦5单元13楼1310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共建伟业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108号26栋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长春中兴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36号永城大厦B505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汇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宽城区管委会企业孵化基地7388号一层105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鸿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广场1栋1118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吉港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万宝街2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天晟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洋浦大街3666号万科洋浦花园11(幢)802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融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西安大路6号安华大厦B座8楼806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嘉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999号长春上海城二期-英湖印象15幢1单元717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华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芙蓉路7号(吉粮大厦)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银兴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以东、营口路以南长春总部基地C地块C15#楼101号门201办公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明远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5445号鸿基办公楼1307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吉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1号吉港花园5号楼302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中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493号星宇名座1209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长春银达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升阳街西安花园小区三期1号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长春正则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关区南岭大街副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誉桥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133号楼8号网点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方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司法大厦5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北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生态新城第11幢写字楼1003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标段(房地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华夏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3号标记大厦5单元13楼1310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标段(土地)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长春中兴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36号永城大厦B505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标段(土地)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共建伟业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108号26栋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标段(土地)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融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西安大路6号安华大厦B座8楼806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标段(土地)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长春上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莱街信达.东湾半岛A组团3号楼3004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标段(土地)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银兴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以东、营口路以南长春总部基地C地块C15#楼101号门201办公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标段(土地)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鸿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广场1栋1118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标段(土地)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吉港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万宝街2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标段(土地)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明远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5445号鸿基办公楼1307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标段(土地)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吉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1号吉港花园5号楼302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标段(土地)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中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88号鸿城国际花园小区3号楼【幢】701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标段(资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华夏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3号标记大厦5单元13楼1310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标段(资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长兴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标段(资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启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以东、营口路以南长春总部基地C地块C15【幢】0单元102号房201办公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标段(资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明远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5445号鸿基办公楼1307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标段(资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999号长春上海城二期-英湖印象15幢1单元717号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标段(资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中鹏森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13号三义胡同改造工程13/21幢101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标段(资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中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493号星宇名座1209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标段(资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吉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1号吉港花园5号楼302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标段(资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房地利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4期B2栋2533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三标段(资产)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田野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路1367号吉林财富广场1单元26层44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四标段(森林资源)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保林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与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C1-605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四标段(森林资源)
折扣率(%):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吉林华夏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吉林省共建伟业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长春中兴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吉林汇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5 | 吉林省鸿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6 | 吉林省吉港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7 | 吉林省天晟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8 | 吉林融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9 | 吉林嘉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0 | 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1 | 吉林省华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2 | 吉林银兴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3 | 吉林省明远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4 | 吉林省吉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5 | 吉林中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6 | 长春银达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7 | 长春正则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8 | 吉林省誉桥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9 | 吉林方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本项目通过框架协议方式采购20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机构,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0 | 吉林北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房地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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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吉林华夏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土地)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土地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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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长春中兴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土地)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土地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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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吉林省共建伟业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土地)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土地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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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吉林融创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土地)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土地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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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长春上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土地)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土地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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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吉林银兴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土地)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土地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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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吉林省鸿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土地)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土地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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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吉林省吉港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土地)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土地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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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吉林省明远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土地)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土地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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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吉林省吉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土地)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土地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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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吉林中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资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资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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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吉林华夏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资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资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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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吉林长兴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资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资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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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吉林启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资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资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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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吉林省明远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资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资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6 | 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资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资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7 | 吉林中鹏森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资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资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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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吉林中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资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资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9 | 吉林省吉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资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资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0 | 吉林省房地利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资产)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资产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1 | 吉林田野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四标段(森林资源)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服务 | 评估机构的使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森林资源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2 | 吉林省保林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第四标段(森林资源) |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国有建设用地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服务,评估机构的使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被收购人选定森林资源评估机构。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估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估价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价格,严禁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应满足为土地收购价格提供决策参考的需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建壮、张英杰、艾丽、崔秀贤、王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协商约定:采购结束后在入围结果公示期满后无异议5日内按入围服务机构:第一标段每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整。第二标段每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000元整。第三标段每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000元整。第四标段每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整。由入围服务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张安安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方式:姜海波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海波
电 话: 0431-********
标签: 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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