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国有企业车辆江淮牌商务车一辆公开拍卖-结果公告
蜀山区国有企业车辆江淮牌商务车一辆公开拍卖-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 蜀山区国有企业车辆江淮牌商务车一辆公开拍卖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蜀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3-03-14 00:00:00 |
蜀山区国有企业车辆江淮牌商务车一辆公开拍卖
项目名称 | 蜀山区国有企业车辆江淮牌商务车一辆公开拍卖 | |||||||||
项目编号 | 2023ASSCJ***** | |||||||||
委托方 | 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监督部门 | 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0551-******** | |||||||||
公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3年3月15日9:00始至2023年3月21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3月15日9:00始至2023年3月2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3.竞价阶梯:500元。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转让标的 | 清单 | 单位 | 底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
江淮牌商务车 | (附件:评估报告清单) | 一辆 | 0.5 | 0.1 | ||||||
1.车牌号:皖AB945B;规格型号:江淮HFC6470AH;车辆购置日期:2006年,已行驶公里数为******公里。评估值为人民币0.5万元。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华厚嘉瑞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皖华厚资字(2023)******-1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3年02月22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由有关部门备案。 2.标的权属情况: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 3.标的瑕疵说明及意向人注意事项:标的有关瑕疵需由意向人向转让方提前咨询了解清楚,包括项目现状、数量、移运等工作量及任何其他因素影响竞价的情况,附件清单样表仅供参考,意向人需提前看查勘,没有查勘视作为已经查勘并确认实际拍卖的标的数量和新旧程度。若不查勘视作已查验并确认过转让资产,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资产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 | ||||||||||
标的转让要求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25% 。 1.标的转让用途为:无。 2.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接转账移交资产事宜。 | |||||||||
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一次性支付,先支付后移交;履约保证金与成交价款一并支付。 买受人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委托方依据合政办2021[2号]文规定收取)在合同终止且无买受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 |||||||||
二、对意向人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价。 3.凡是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成为本项目买受人。 | ||||||||||
三、买受人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竞价结果确定当天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最高报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确定为买受人;反之,其报价无效。重新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买受人,以此类推。 3.除涉及最高报价人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能签订及履行合同的,不予替补,须重新公开拍卖。 *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 ||||||||||
四、意向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2.意向人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登录”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人,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点击左上角“项目登记”,查询所需登记标的,并点击“操作”按钮,确认系统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http://hy.ahggzyjy.com)。 2.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竞价保证金支付 | 意向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人可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1)请意向方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是否正确;(2)请核对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如果以上信息核对正确仍查询不到请直接与银行财务联系。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如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意向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http://ggzy.hefei.gov.cn/ptdt/******/********/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 | ||||||||||
五、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网站(网址:http://ggzy.hefei.gov.cn、http://zwgk.hefei.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买受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一)按公告要求确定买受人及成交公告结束后,买受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交易服务费; 买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其他意向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及未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2.意向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3.意向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4.意向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5.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6.买受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标的转让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综合业务部,沈工055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款的5%计算,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六、其他说明 | ||||||||||
1.意向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转让公告的意向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人具有约束力。意向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七、联系方式 | ||||||||||
现场咨询、踏勘 | 联系人:储工,联系电话:181*****927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551-********(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产权部)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010-********转5-2 | |||||||||
技术支持 | **********,0551-******** | |||||||||
本项目意向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 |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2020】15号)
11.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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