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科贸中心1号楼及附属车位整体招租成都科贸中心1号楼及附属车位整体招租 中标结果
成都科贸中心1号楼及附属车位整体招租成都科贸中心1号楼及附属车位整体招租 中标结果
发布时间:2023-03-23 15:38
标的名称 | 成都科贸中心1号楼及附属车位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202*****1476 | 租赁底价 | 21.966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9-2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10-21 |
标的所在地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成都科贸中心1号楼及附属车位整体招租 | ||||
坐落 | 武侯区科华北路36号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21.966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10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在租赁期第一年内设置6个月装修期并免租金 |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赁合同签订之后的2年内租金不变,从第三年开始,以3年为周期,每周期递增5%。 | 招租用途 | 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废旧物品回收、丧葬服务、高危、易爆等其它对周边秩序、环境、安全等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同时不得用于经营医院(含美容、整形)、洗浴、酒吧、KTV、酒楼等业态。 | ||
产权证号 | 成房监证字第*******号 | ||||
楼层 | 地上共8层,地下1层 | 结构 | 钢混 | ||
房屋证载用途 | 住宅 | 房屋建筑面积 | 5400㎡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国融兴华评字【2021】第******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1-09-30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王洋洋 | 联系电话 | 131*****597 |
招租方名称 |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其交易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项目交易保证金20万元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租金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5、据估价报告载:本次招租房产全楼建筑面积为63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来自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为5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根据产权持有人工程部复函为973平方米。该楼为钢混结构,地上8层,地下1层。地下主要为车位,共有14个车位。另外评估范围内还包括地面车位16个。本项目以现状招租和移交,提请意向承租方注意。 6、(1)租赁期内未经招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借、转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租赁期内承租方需保护并合理使用所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及原有设施,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及从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房屋的活动。 7、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个月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将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及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 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管、房屋维护、房屋修缮、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9、本次房屋租赁涉及的相关税金,依照届时有效的国家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按规定缴纳。 10、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月租金的80% 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11、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标的现状移交以双方签订交房清单时间为准,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租期以签订交房移交清单开始计算。 12、备查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资产评估报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注册年限不低于6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打印件时间不早于其报名前5个工作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4、意向承租方应有至少一宗租赁面积不低于 3000 平米的租赁项目(提供租赁合同,包含首页、签字页,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在 2019年1月1日至提交报名材料之日期间)。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马梦薇、陆盼盼 | 联系电话 | 023-******** | |||
服务机构 | 服务机构名称 | 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服务机构联系人 | 王洋洋 | 联系电话 | 131*****597 |
标签: 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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