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停车场物业管理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铜陵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停车场物业管理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铜陵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停车场物业管理

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编号:JDZB-2023-004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停车场物业管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单位信息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泰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铜陵市银杏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洁雅物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创业路发艺综合体5楼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商会大厦1008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西湖春城D座1单元10层

中标价(元)

******.00

******.80

******.80

服务期

九个月

九个月

九个月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业绩公示

1.安徽太和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委托合同;2.太和县东方新天地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1.安徽省铜陵监狱物业承包合同;2.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服务;3.铜陵市交通大厦办公楼物业服务;

4.青阳县税务局物业服务。

1.中国联通铜陵市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2.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示日期

2023-3-24至2023-3-28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3万元(人民币)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招标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3、质疑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铜陵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铜陵市木鱼山大道与铜井路交叉口市总工会办公楼

联系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一路中联大厦三楼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6*****6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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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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