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乡村春晚文旅融合产品策划和推广体验活动执行项目采购项目合同的公示
关于丽水乡村春晚文旅融合产品策划和推广体验活动执行项目采购项目合同的公示
丽水乡村春晚文旅融合产品策划和推广体验活动执行项目承办合同
甲方: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乙方:杭州魅力新故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丽水乡村春晚文旅融合产品策划和推广体验活动执行项目中所需服务经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浙建航磋商*******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在2022年11月11日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杭州魅力新故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成交通知书
c.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
d.成交人投标文件 (含澄清内容)
二、服务内容
根据招标结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接丽水乡村春晚文旅融合产品策划和推广体验活动执行项目的相关事项:
(一)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完成整体活动的策划、文字撰稿、相关设计、后期制作等。
2、乙方负责落实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组织工作,人数不少于100人,落实参加人员的住宿、用餐、营地接驳、行程管控。
3、乙方负责乡村文艺星火赋美工程“村晚梦剧场”展演活动的组织安排,包括展演节目的组织、演员主持人邀请及管理,负责主持词的编写,并承担因此产生的食宿、交通、劳务费等所有费用。
4、乙方负责完成活动现场的设计搭建,包括活动现场整体的氛围布置,舞台音响、灯光的安装及撤场,“村晚音乐市集”的设计、搭建、项目人员邀请,并承担因此产生的食宿、交通、劳务费、设计制作安装等所有费用。
5、乙方负责美食体验活动(晚餐、中餐各1顿),包括菜单设计、用餐工具配备、餐食安排等,并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
6、乙方负责村晚山路自驾体验的组织安排,确保安全有序。
7、乙方负责完成丽水乡村春晚视觉体系的设计工作,对策划打造的“村晚产品线路”进行场景布置。
8、乙方负责落实拍摄团队,完成活动的全程图片直播,制作剪辑1条活动全过程记录视频、5条快剪短视频,用于宣传发布。
9、乙方负责整个活动过程的宣传工作,通过自媒体平台进行活动预热;发布央级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省级报道不少于2篇,市级媒体不少于2篇,对活动进行系列报道;活动全程开展图片直播;实现全网阅读量百万以上。
10、乙方负责活动现场的消防、安全、交通、医疗、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11、乙方负责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和场地的安全管理,购买参加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确定并邀请党政部门的领导嘉宾。
2、甲方负责协调县级政府部门配合支持项目落地。
三、合作期限
要求所有合作内容于2022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须延期,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四、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肆拾玖万贰仟圆整(小写:¥******元),包含人工费、设备租赁费、拍摄费、差旅费、税费等一切因执行本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圆(小写:¥******元);整个活动承办完毕后,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活动的第三方评估报告、项目执行汇总台账(一式贰份),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合同金额的60%),即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圆整(小写:¥******元)。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魅力新故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0372897
开 户 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
发票: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延后付款。
开票信息如下:
户名: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备注:项目名称+首付款或尾款
五、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发布的内容需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经甲方两次以上要求整改仍不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款项。
5.乙方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发生事故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七、其他
1.因落地执行存在不可预计因素,以上条款如尚有未尽事宜或因实际情况需酌情调整的,由甲、乙双方沟通协商解决。
2.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合同联系方式
3.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6号丽水市文广旅体局
联系人:杜依蔓
电话:0578-*******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经纬创业产业园12-205室
联系人:周功斌
电话:139*****658
3.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3.3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3.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5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章)乙方:杭州魅力新故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月日日期: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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