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东区环卫、垃圾分类第三方监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2023年大东区环卫、垃圾分类第三方监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大东区环卫、垃圾分类第三方监管项目
供应商名称:慧巡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园盈路16号3幢1层224室
中标(成交)金额:1,6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大东区环卫、垃圾分类第三方监管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3 年大东区环卫、垃圾分类第三方监管项目(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环卫一体化:一标段:大东区域内万泉、小东、津桥、大北、洮昌、长安、东塔、新东八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二标段:大东区域内二环外汽车城所辖区域,含文官、前进二个街道办事处及东站、二台子部分区域;三标段:北海街(含北海街高架、过街天桥)以北,观泉路(含二环桥)以南,望花南街(含柳条湖桥)以东,锦园路、珠林路以西的所辖区域,即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办事处、大东区北海街道办事处、大东区东站街道办事处、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4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 垃圾分类:对大东区十街道(津桥街道、上园街道、二台子街道、东塔街道、长安街道、大北街道、东站街道、前进街道、万泉街道、文官街道)示范居民小区(40%)、公共机构(76个)、公共场所(6个)、农贸市场(11个)、环保屋(40%)、智能箱(40%)、教育系统、卫健系统等生活垃圾分类工进行检查考核。
服务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落实月考核、月排名制度,大东区计划引入第三方考评机构,参与到大东区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分类评估考核工作中。第三方机构需开展实地考核、建立信息化监督检查平台,并与大东区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分析平台对接,实现平台的即时监管。通过查看台账、现场检查、视频监控、监督平台、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全区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监管考核,确保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同时可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工作质量,保障环卫、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运行。 检查频次:大东区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检查考核每月一次;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检查考核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环保屋、智能箱每月一次;公共机构、教育系统、卫健系统每季度一次。每月25日前对范围内点位进行巡查,做到巡查事项全覆盖,所有巡查信息均通过检查监督平台上传。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为一个统计周期。完成检查任务后的5个工作日内,评估机构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分析筛选数据,核实后报送本月考核数据表。全年检查结束后,提供年度分析报告。
服务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立足于大东区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项目组织管理特点,针对不同类型的考核对象,采取不同的考核指标加以区分,确保考核结果科学、合理、适用性强。同时执行具体检查时,采用统一的检查指标,便于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性检查,确保高效率的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依据《大东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展环卫一体化检查,内容包含:①道路清扫保洁、②小广告、果皮箱和护栏的清洗保洁、③生活垃圾收集清运、④公共厕所管理、⑤非物业小区保洁、⑥压缩箱收集点、垂直压缩站的管理、⑦冬季除运雪除冰、⑧水体及河道保洁。 依据《大东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开展垃圾分类检查,内容包含:示范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农贸市场、环保屋、智能箱、教育系统、卫健系统等分类设施设置、定点定时投放、桶边督导、投放准确率、分类运输车辆、分类宣传、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等指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俊清、王丽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大东区环卫、垃圾分类第三方监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4,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办公楼801室
联系方式:159*****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会颖
电 话:159*****952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3年大东区第三方监管考核服务项目(3.10新).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大东区环卫、垃圾分类第三方监管项目
供应商名称:慧巡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