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结果的通报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结果的通报
毕教发〔2023〕7号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市级示范幼儿园
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
根据《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办-2023-35)要求,市教育局组织5个评估组,于2023年2月26日-3月3日对各县(市、区)申报的幼儿园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情况
评估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个别访谈、跟班一日活动等形式,对相关幼儿园领导与管理、关爱与支持、卫生保健、教与学的质量、儿童发展、办园条件、办园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本次评估幼儿园共24所,其中通过评估的幼儿园共19所,未通过评估的幼儿园共5所。
二、评估结果
(一)通过评估的幼儿园
七星关区第二幼儿园、大方县恒大第十二幼儿园、黔西市第二实验高中附属幼儿园、黔西市水西街道第一幼儿园、黔西市甘棠镇第二幼儿园、黔西市锦绣街道金凤幼儿园、黔西市林泉镇中心幼儿园、黔西市重新镇中心幼儿园、金沙县第五幼儿园、金沙县民兴街道幼儿园、金沙县安洛乡幼儿园、织金县第六幼儿园、织金县中寨镇中心幼儿园、纳雍县恒大第二幼儿园、纳雍县恒大第三幼儿园、威宁县炉山镇中心幼儿园、威宁县迆那镇中心幼儿园、赫章县第五幼儿园、赫章县第七幼儿园。
(二)未通过评估的幼儿园
大方县凤山乡中心幼儿园、黔西市素朴镇朴厚幼儿园、黔西市金碧镇中心幼儿园、金沙县马路乡幼儿园、威宁县中水镇中心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市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和要求,提前谋划,强化指导,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提升。二是鼓励通过市级示范评估的幼儿园再接再厉,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园效益,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力争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带领地方幼儿园共同提升管理水平和办园品质。三是进一步督促指导未通过市级示范评估的幼儿园,根据评估意见,聚焦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详实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争取下一年通过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
毕节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标签: 级示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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