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福星路至枧杆一组连接公路合同公示

邵阳市大祥区福星路至枧杆一组连接公路合同公示

邵阳市大祥区福星路至枧杆一组连接公路承包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大祥财采计-2022-******

  甲方: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人民政府

  乙方:湖南宏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邵阳市大祥区福星路至枧杆一组连接公路建设

  工程地点:邵阳市大祥区罗士村:

  工程技术标准:以大祥区交通局设计技术标准为准。

  工程数量及内容:全长2.12公里。

  1.2合同价款:小写:*******.00。大写:壹佰壹拾肆万零陆百元整。

  1.3开工日期:2022年9月28日,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8日。

  1.4质量标准:以大祥区交通局设计技术标准为准。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主要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文件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肖鹏

3.2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负责人):张清华

  3.3乙方代表易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4.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在现场向乙方交待路线走向,路线起、止点,说明构造物位置等并提供相关图纸。

  4.2对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及时召开生产调度会,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乙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5.1对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并在进场3天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甲方代表。

  5.2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按合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合同工程,接受甲方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为其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便,向监理提供完整原始记录、自检记录等资料。

  5.3对已竣工和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并交付甲方之前进行维修保护。

  5.4坚持挂牌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及行人和行车的安全,做到工完料完,场地复原。

  5.5施工用电、用水及通讯等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进度计划及工期

  6.1乙方在开工前两天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甲方批准后方能开工。

  6.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文件,乙方应按批准方案进行施工。

  6.3暂停施工:乙方未按合同有关条款正确施工时,甲方有权暂停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7.1由监理单位及甲方进行质量管理与查验,所有分项工程只有经甲方施工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返工后应重新要求验收,直至合格。

  7.2主要材料采购、运输、质检

  筑路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或单位购买,数量及质量以甲方查验为准,未经验收的材料不能进入施工场地。

  7.3天然砂粒、水泥等主要材料,乙方必须按预算数量使用,不得节约,节约材料甲方有权按预算价格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回材料费。

  第八条:合同价款支付

  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后支付85%工程款,验收结算审计后再支付15%工程款。

  第九条:竣工

  9.1工程验收:乙方在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且合格地自检和准备好材料后,可提出书面请验报告,甲方在收到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第十条:违约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违反工程质量和延迟工期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22年9月28日

承包单位:(盖章)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22年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