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3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3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3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7日18:51
评审专家名单郑平、陈善杰、范弘达、郑健、王大春
总中标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
项目联系电话0591-************************转814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0591-************************转814
附件:
附件1(定稿)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3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ZXWT-2023-09(招标文件编号:ZXWT-2023-0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3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闽农友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祥通路68号2号厂房一层-01

包组或产品名称:合同包1:米、面、油、牛奶

下浮率(%):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福州闽农友食品有限公司米、面、油、牛奶配送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3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所采购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米、面、油、牛奶。凡装运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运输工具必须打扫干净,保持清洁,必要时应进行消毒,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服务期11个月食用油应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平、陈善杰、范弘达、郑健、王大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合同包收取,按各合同包预算金额的1.5%计算后向各中标人一次性收取,中标人以转账、现金等形式缴交。(2)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收款人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账号:087*****01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情况:本项目合同包1共有3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资格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本项目合同包2仅有2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的规定,合同包2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行开标,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合同包3仅有2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的规定,合同包3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行开标,按废标处理。

4、合同包1采购范围为米、面、油、牛奶,服务期限为11个月,服务期内采购金额预估为79万元,本项目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中标人中标折扣系数为0.97(以此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38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0591-************************转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

电 话:  0591-************************转814

 

标签: 食堂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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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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