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训楼(含100预留地围墙及大门)建设设计中标结果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训楼(含100预留地围墙及大门)建设设计中标结果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27 17:06:52原文链接地址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训楼(含100预留地围墙及大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训楼(含100预留地围墙及大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项目业主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业主联系电话135*****357
招标人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人联系电话135*****357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588
开标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 - 10:00:00
公示期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3月30日投标最高限价(元)以最终的发改委审批下达的初步设计概算批复设计费为准;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中环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168.60
第二名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11.00元38.60
第三名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1.00元32.00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环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苏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S*********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赵红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职业证书CN*********供热与通风高级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宋志荣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0*****654建筑学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孔娟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职业证书CS*********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刘 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2*****751建筑学高级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许剑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S*********建筑学注册结构工程师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环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环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环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刘永光单位: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姓名:贺地成单位:四川鑫茂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李宽心单位:西藏万年实业有限公司
姓名:王瑞飞单位:西藏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张杰单位:西藏名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无联系电话: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招标 围墙 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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