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和州首府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结合和州首府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和县中鸿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办理结合和州首府项目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公司)提出的该项申请,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86号)第十二条、《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2号)规定,依法修建甲类6级防空地下室×××平方米,符合法定条件,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公司)行政许可申请。
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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