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BOPI薄膜生产线用流延机、调速风机及新风补偿装置等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
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BOPI薄膜生产线用流延机、调速风机及新风补偿装置等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
项目名称: | 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BOPI薄膜生产线用流延机、调速风机及新风补偿装置等采购及安装项目 | ||
项目法人: | 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颖州路交口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备案的通知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3-06 15:55:55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材料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
1.4 招标人: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BOPI薄膜生产线用流延机、调速风机及新风补偿装置等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A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AZ*****
2.5 招标项目地点: 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颖州路交口
2.6 招标项目规模: BOPI薄膜生产线用流延机、调速风机及新风补偿装置等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360万元
2.8 招标范围: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BOPI薄膜生产线用流延机架,流延箱体、静压箱、风机的设计、供货、组装、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人员培训直至最终交付使用等所有工作(即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投标人保证设备能立即投入使用,且能满足招标人要求)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东方大道和颍州路交口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 合同生效后,1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结束后30个日历日内达到可验收标准。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08日00:00至2023年03月28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8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颖州路交口
邮 编:/
联系人:王丽
电 话:055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系人:张工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0551-********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210010*****24180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965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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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BOPI薄膜生产线用流延机、调速风机及新风补偿装置等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23BFFA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3月28日
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柔性电子用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BOPI薄膜生产线用流延机、调速风机及新风补偿装置等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广东双拉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二区1号联东优谷北苑3座101-15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壹拾捌万元整(¥*******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颖州路交口
联系人: 王丽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杨训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3月31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8日
0天0小时45分2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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