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江安镇黄岱小学膜结构汽车停车棚工程合同公告

如皋市江安镇黄岱小学膜结构汽车停车棚工程合同公告

如皋市江安镇黄岱小学膜结构汽车停车棚工程合同公告
2023-03-28 17:15:5214
  • 一、合同编号:

  • ******-2023-03-0477

  • 二、合同名称:

  • 黄岱小学膜结构汽车停车棚工程

  • 三、项目编号:

  • ******-2023-03-0477

  • 四、项目名称:

  • 黄岱小学膜结构汽车停车棚工程

  • 五、合同主体:
  • 采购人(甲方):

  • 如皋市江安镇黄岱小学

  • 地址:

  • 如皋市江安镇黄岱小学

  • 联系方式:

  • 137*****163

  • 供应商(乙方):

  • 江苏楠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如皋市如城街道海阳路420号

  • 联系方式:

  • 137*****018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主要标的名称:

  • 黄岱小学膜结构汽车停车棚工程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方案图、清单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

    (2)成交供应商所用所有材料均须为合格产品且进场须经采购单位验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否则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不合格且没有合格证的材料及产品进场;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等标准供货、施工、安装等;

    (4)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在施工区域内提供和维护有利于工程、公众安全的灯光、护板、格栅等安全措施;

    (5)成交供应商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强制性安全规范以及地方部门安全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承担。成交供应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6)若安全事故确因成交供应商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成交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报告,报告相关原因及整改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对安全事故作出妥善处理,以维护施工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7)成交供应商施工中必须按时清理施工场地,垃圾必须清理离场。竣工时对施工场所全面打扫。

    (8)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完成采购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

  • 主要标的数量:

  • 1

  • 主要标的单价:

  • ******.0(元)

  • 合同金额:

  • ******(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履约地点:如皋市江安镇黄岱小学

  • 采购方式:

  • 协议采购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3-03-27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3-03-28

  •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属于教育系统自行采购项目,依据教育局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膜结构汽车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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