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用房改造工程项目[资审结果公示]
[安宁区]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用房改造工程项目[资审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 ||
项目类型 | 建设工程 | 项目编号 | E620*****050***** |
交易中心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 | 辖区代码 | ****** |
交易编码 | E620*****050***** | 招标文件编号 | E620*****050*****001001 |
资金来源 | 财政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安宁区-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兰州市安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
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铁路项目除外) 555.37 | |
招标方案说明 | 改造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部分移交安宁分局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的业务用房三层大空间,进行房间、楼道布局和功能的分割(含五小工程),具备永久供水、供电(强、弱电)、燃气、采暖、通信、网络(公安网、互联网、安防视频)、排水、通风、排烟等基本设施、设备使用功能的延伸,地面、墙面和顶棚等室内装饰及公安外观标识等内容。建筑总面积1631.71㎡,共三层,其中一层建筑面积558.38㎡,层高4.5m;二层建筑面积775.18㎡,层高4.2m;三层建筑面积298.15㎡。层高4.2m。 | ||
建设单位 | 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 甲方联系人 | 李春茂 |
代理名称 | 甘肃三和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电话 | 130*****686 |
项目内容 | 改造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部分移交安宁分局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的业务用房,进行房间、楼道布局和功能的分割(含五小工程),具备永久供水、供电(强、弱电)、燃气、采暖、通信、网络(公安网、互联网、安防视频)、排水、通风、排烟等基本设施,设备使用功能的延伸,地面、墙面和顶棚等室内装饰及公安外观标识等内容。建筑总面积1631.71m,共三层,其中一层建筑面积558.38m,层高4.5m;二层建筑面积775.18m,层高4.2m;三层建筑面积298.15m。层高4.2m。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3*****85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1 | E620*****050*****001001 | 555.37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情见招标公告 标段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
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三和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2.2项目名称: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2.3地 点:安宁区S544#规划路以东,交大科技园以西,兰州供电公司以北
2.4招标内容:改造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济适用房项目中部分移交安宁分局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的业务用房三层大空间,进行房间、楼道布局和功能的分割(含五小工程),具备永久供水、供电(强、弱电)、燃气、采暖、通信、网络(公安网、互联网、安防视频)、排水、通风、排烟等基本设施、设备使用功能的延伸,地面、墙面和顶棚等室内装饰及公安外观标识等内容。建筑总面积1631.71㎡,共三层,其中一层建筑面积558.38㎡,层高4.5m;二层建筑面积775.18㎡,层高4.2m;三层建筑面积298.15㎡。层高4.2m。
2.5项目总投资:555.37万元
2.6资金来源:其中530万元由安宁区财政资金保障,超出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2.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8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0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07月28日;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10招标范围:涉及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行业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房建工程施工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0-2022年度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6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2022年0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者缴纳社保凭证,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7申请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及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3.10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具体以甘建建﹝2021﹞231号文要求为准)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确保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一致;
3.11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12申请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以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其他材料中“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5.2获取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8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30分。
6.2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3)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注:资格预审通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申请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4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539号
联 系 人:李春茂
联系电话:0931-*******
6.5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浩
联系电话:0931-*******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539号
联 系 人:李春茂
联系电话:093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三和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街红星财富中心13楼23室
联 系 人:李婷 张文
监督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浩
联系电话:0931-*******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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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目正在邀请投标,距离截止还有
0 天 14 小时 21 分钟
开标开始时间 | |
开标结束时间 | |
开标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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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投标人名称 | 标段编号 | 投标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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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退
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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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用房改造工程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盖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8日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刘家堡派出所配建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 交易 编号 | E620*****050*****-001-001 | ||||
招标人 | 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931-******* | ||||
招标代理 机构 | 甘肃三和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0931-***1798 | ||||
资格预审时间 | 2023.03.23 上午09:30 | 资格预审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3.28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3.30 | ||||
资格预审结果信息 | |||||||
标段(包号) | 预审合格投标人名称 | ||||||
/ | 甘肃导航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甘肃乐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甘肃陇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甘肃同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甘肃鑫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甘肃兴晟远达建设有限公司 | |||||||
甘肃炜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兰州鑫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附表:
废标单位(未通过资格预审单位) | 废标原因(未通过资格预审单位) |
/ | / |
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行业监管部门投诉。
受理部门: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931-*******
提交申请
提交人:甘肃三和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已提交,请审核。谢谢~
提交时间:2023-03-28 14:15:07
评审处经办人复核
提交人:王育言
办理状态:请领导审核
提交时间:2023-03-28 14:29:00
评审处处长审核
提交人:王育言
办理状态:同意
提交时间:2023-03-28 14:29:22
无报警信息!
FF000E;BB000E;CC000E;(22;33;)DD000E;EE000E;
标签: 配建用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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