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抢险救援用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松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抢险救援用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SS-2023-016 JC340*****230115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抢险救援用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庆市平硕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188号市筑梦新区A6号楼1层6-1、6-2、6-3室

成交金额:贰拾伍万玖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车辆

品牌:江铃汽车

规格型号:2022 款 2.0T自动柴油四驱尊享型标轴

数量:1辆

单价:******.00元

名称:车辆

品牌:江铃汽车

规格型号:2022 款 2.0T自动汽油四驱舒享型标轴、JX4G20A6L

数量:1辆

单价:******.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淑芳、欧洪流、董松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金额为:3885.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联合路10号 

联系方式:139 6661 6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4号

联系方式:153*****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主任

电  话:139 6661 62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评标情况一览表

宿松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抢险救援 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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