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0508破9号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补选结果的公示

(2018)苏0508破9号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补选结果的公示

致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

2018 年 10 月 25 日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召开了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并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议事机制与表决规则》。根据《债权人委员会议事机制与表决规则》第三条“债权人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设职工代表 1 名和债权人会议主席 1 名”的规定,管理人拟定了债权委员会成员名单,于2018年12月22日将提议的债委会成员名单和提名的债委会主席在债务人办公区场所、全国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和管理人网站(www.dmdlaeyer.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债权人意见进行了调整,并提请姑苏区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认可了以苏州工业园区涨润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邵孙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成恒生为成员的债权人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债委会成员成恒生向债委会主席提交书面申请,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债委会,导致债委会成员缺失一人,无法满足《债权人委员会议事机制与表决规则》中对债委会成员人数的要求。因成恒生原为购房类债权人代表,为体现债委会成员更广泛的代表性,故管理人向姑苏区人民法院做了《债委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报告》,并于2023年3月17日向购房类全体债权人寄送了《关于债委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的公告》,在购房类债权人范围内征集意见,拟通过本轮意见征集,在购房类债权人中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候选人和备选人各一名。意见征集自2023年3月18日开始,至2023年3月24日截止。

截止2023年3月24日17时,管理人共收到6份《债委会成员补选自荐(推荐)表》,其中债权人周涛自荐成为债委会成员,债权人黄鑫、吴爱珍、汤亮、周胜玉、杜华良、郑进英共同推荐周涛成为债委会成员候选人。

根据《关于债委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的公告》“候选人产生方案”中规定,“自荐或推荐人数仅有一人的,该人直接确定为购房业主债委会成员候选人”。根据本次购房类债权人自荐和推荐情况,周涛成为债委会补选唯一候选人。故管理人提议将其列为债委会成员候选人。

管理人现将以上债委会补选成员候选人产生情况,在全国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和债务人经营场所进行公示,并征集各债权人意见,公示期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3日。公示期满,管理人将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决定是否对本案债委会成员补选结果报姑苏区人民法院指定或书面决定认可。

特此公示!

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补选结果的公示.pdf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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