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移动警务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移动警务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200*****

二、项目名称:移动警务租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江大道89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移动警务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移动警务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高速交警总队目前已租赁1750台移动警务服务,用于保障一线警员执法服务,现需要继续租赁服务,包含双系统服务、数字安全证书服务、通信服务等。高速交警总队对接省移动警务平台的执法记录仪通讯卡840张。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12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段栓虎(采购人)、王义、刘贵科(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3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接此通知书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下事项: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本级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789号
联系方式: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九中街16号江西大厦三楼3022室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钰婷
0311-********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移动警务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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