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2023政府购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除四害有偿服务中标结果
溆浦县2023政府购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除四害有偿服务中标结果
溆浦县2023政府购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除四害有偿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0日
包1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明洁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溆浦县2023政府购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除四害有偿服务采购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2023政府购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除四害有偿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3]028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城区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服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拾万零叁仟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湖南明洁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城区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服务 | / | / | 1 | 年 | ******.00 | ******.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附件合同
地点:溆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指定责任范围
方式:责任范围上门服务并承担全部费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施工30天后付总货款的50%,10月份付总货款30%,12月份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总货款余下的20%。详见附件合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3月29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溆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乙方:湖南明洁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周世园 | 法定代表人:田方安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胡艳晖 |
电话: | 电话:0745-******* |
传真: | 传真: |
地址:溆浦县卢峰镇 |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南路399号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鹤城支行 | |
包2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东鑫鹏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溆浦县2023政府购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除四害有偿服务采购包2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2023政府购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除四害有偿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3]028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乡镇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服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2 | 广东鑫鹏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乡镇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服务 | / | / | 1 | 年 | ******.00 | ******.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附件合同
地点:溆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指定责任范围
方式:责任范围上门服务并承担全部费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30天后付总货款的50%,10月份再付总货款30%,12月份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总货款余下的20%。详见附件合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3月29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溆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乙方:广东鑫鹏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周世园 | 法定代表人:罗守圣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0769-******** |
传真: | 传真: |
地址:溆浦县卢峰镇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泰新路101号1号楼301室 |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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