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四川省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四川省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行政区域四川省公告时间2023年03月30日15:33
评审专家名单周勇,黄俊,于健,谷海波,王睿
总中标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
采购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
附件:
附件1四川省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文件集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新财印务有限公司 成都西南航空港开发区机场路常乐一段3号 63.7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新财印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印刷服务 南部县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2 印刷服务 彭州市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3 印刷服务 营山县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4 印刷服务 会理市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5 印刷服务 郫都区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6 印刷服务 荣县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7 印刷服务 阆中市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8 印刷服务 成都市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9 印刷服务 邛崃市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10 印刷服务 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11 印刷服务 简阳市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12 印刷服务 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13 印刷服务 西昌市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14 印刷服务 金堂县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1-15 印刷服务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 1.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 2.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 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4.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5.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7.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手工) 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机打) 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手工) 10.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1.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机打) 12.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3.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5.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机打) 16.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手工) 17.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挂号票据(手工) 18.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机打) 19.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票据(机打) 2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手工) 21.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手工) 22.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机打) 23.四川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 24.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 25.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机打) 26.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 27.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机打) 28.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手工) 29.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机打) 30.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 3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机打) 3.服务要求。 3.1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的印制服务需求,积极主动与四川省各市(州)财政票据监管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印刷期限完成印刷工作。 3.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3应在四川省内具有财政票据成品专用仓库,仓库应设有监控、“四防”措施,并为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票据专用库房。 3.4应具有安全及时向采购人指定的各市(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运送财政票据的能力,自有财政票据专用密封运输车,并配备车载定位系统。 3.5自财政票据成品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者财政票据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现印制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或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6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承诺售后服务事项,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票据出现错票、倒装时应无条件无偿更换,错票、倒装票应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3.7根据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财政票据印制时间、数量、保密等紧急特殊需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各种票据印制任务,不得影响票据供应。保证在承印具体印刷业务时不收取 急件加价费用。 3.8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准印通知单、生产通知单、送货单、票据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在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建立印刷业务的全流程信息。 3.9供应商印刷的所有财政票据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不限时储存,合同有效期满半年后无条件全部交付采购人,在尚未交付前需安全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财政票据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 3.10价格及调整:本项目列举的票种,以中标人各类票种的中标价格(单价)作为印制合同执行价格,并在合同周期内保持不变。 3.11印制数量与承印数量说明: 3.11.1合同有效期内的票据印制数量以当年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3.11.2采购人以财政票据印制通知书给供应商下达印制需求,供应商应按照印制通知书确定的票据名称、规格、数量承印财政票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最低承印数量。 3.11.3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印制数量的变化,供应商应当接受。 3.11.4因国家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改革进度对印制票种及数量造成的影响因素,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带来的经济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 3.12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为准 4.2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勇、黄俊(采购人代表)、于健、谷海波、王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都包装工业总公司对原采购结果提起的质疑成立,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要求重新评审,本项目重新评审后,经采购人确认,四川新财印务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3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制服务 财政 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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