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机管局区府大院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的合同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机管局区府大院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558*****720*****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长宁区机管局区府大院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5-********-1025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机管局区府大院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五、合同主体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区府大院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长宁路599号上海市长宁区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就餐人数约为2200人次/天。
服务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招标公告中所列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须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须对本招标项目整体投标,不得响应其中部分招标内容。(3)投标人须独立直接管理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或者代管。(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并出具相关承诺。
服务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服务标准:本次食堂餐饮管理招标的范围,属于长宁路599号的长宁区政府机关食堂。位于长宁路599号17号楼1F、2F和3F。本项目是长宁区政府机关大院进驻单位的员工食堂。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3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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