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彭州市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彭州市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2栋7层A区32,1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务彭州市天彭街道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州市安康颐养中心)为彭州市天彭街道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州市安康颐养中心)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60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敖平镇卫生院)为彭州市敖平镇卫生院(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3,**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龙门山镇卫生院)为彭州市龙门山镇卫生院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1,**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2,55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 )为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3,30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天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彭州市天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3,24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葛仙山镇卫生院)为彭州市葛仙山镇卫生院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85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通济镇卫生院)为彭州市通济镇卫生院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3,00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丹景山镇卫生院)为彭州市丹景山镇卫生院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1,06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隆丰街道军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彭州市隆丰街道军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85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濛阳街道三界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为彭州市濛阳街道三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1,06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白鹿镇卫生院)为彭州市白鹿镇卫生院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400,000.00
1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致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彭州市致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2,80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九尺镇卫生院)为彭州市九尺镇卫生院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3,00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桂花镇卫生院)为彭州市桂花镇卫生院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2,600,000.00
1医疗卫生服务16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医学检验外包服务(彭州市隆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彭州市隆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 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 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 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监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 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等。1、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3、服务供应商定期接受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4、应急状态下,优先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检验检查的支援。5、按采购人要求的形式反馈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标本转运能力及服务团队。7、除样本复检等特殊情况外,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0例。8、外送样本时,对于送样该标本检测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9%等。合同签订后一年。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达到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标准。2,4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欧英余、谭图强、黄宇杰(采购人代表)、刘红亚(采购人代表)、谭宏、闫新林、谢刚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每家采购人单位的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分别按照收费标准计算进行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35.97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210*********[**23]*****510*****210*********[**23]*****510*****210*********[**23]*****510*****210*********[**23]*****510*****210*********[**23]*****510*****210*********[**23]*****510*****210**0001748[**23]00048、510*****210**0001763[**23]00052、510*****210**0001738[**23]00051、51018223210**0001913[**23]00050、510*****210**0001751[**23]00045、510*****210**0001753[**23]00060、510*****210**0001775[**23]00054、510*****210**0001754[**23]00055、510*****210**0001782[**23]00049、510*****210**0001739[**23]00039。2、采购预算: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5万元;彭州市隆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0万元;彭州市丹景山镇卫生院:106万元;彭州市葛仙山镇卫生院:85万元;彭州市白鹿镇卫生院:40万元;彭州市通济镇卫生院:300万元;彭州市龙门山镇卫生院:1**万元;彭州市桂花镇卫生院:260万元;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330万元;彭州市天彭街道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州市安康颐养中心):60万元;彭州市天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4万元;彭州市致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0万元;彭州市九尺镇卫生院:300万元;彭州市敖平镇卫生院(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3**万元;彭州市隆丰街道军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万元;彭州市濛阳街道三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6万元。3、最高限价:《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规范和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成发改收费〔**16〕258号)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的70%。4、采购品目及编码:C04000000医疗卫生服务。5、监督机构: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7、本项目为联合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彭州市天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州市隆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州市丹景山镇卫生院、彭州市葛仙山镇卫生院、彭州市白鹿镇卫生院、彭州市通济镇卫生院、彭州市龙门山镇卫生院、彭州市桂花镇卫生院、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彭州市天彭街道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州市安康颐养中心)、彭州市致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州市九尺镇卫生院、彭州市敖平镇卫生院(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彭州市隆丰街道军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州市濛阳街道三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本项目中标报价为:《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规范和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成发改收费〔**16〕258号)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的7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天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单位)

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南大街32号

联系方式:028-83881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2-1504、1508-1510号

联系方式:028-86266522/862665**/86246522/83199376-614、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嵬伟、刘丽

电话:028-86266522/862665**/86246522/83199376-614、639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3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学检验 基层医疗 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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