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测站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环境监测站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2015-CG-F-062 | 标段号 | 一标段 | |
项目名称 | 第三方检测 | |||
采购人 | 铜陵市环境监测站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控制数(元) | 10万 | |||
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投标价(元) | 4000.00 | 33000.00 | 38880.00 | |
交货时间/工期/服务期 | 一年 | 一年 | 一年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期 | (七个工作日) | |||
集中采购机构 |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人联系人 | 杨斌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铜陵长江东路解放西村 | |||
中心联系人 | 程工 | 联系电话 | ||
中心地址 | 铜陵市投资大厦五楼 | |||
注:1、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发布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由中心作出回复。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预中标人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人。 |
项目编号 | 2015-CG-F-062 | 标段号 | 二标段 | |
项目名称 | 第三方检测 | |||
采购人 | 铜陵市环境监测站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控制数(元) | 10万 | |||
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 | 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投标价(元) | 12000.00 | 24000.00 | 26000.00 | |
交货时间/工期/服务期 | 一年 | 一年 | 一年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创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表未单独密封,作无效标处理;2、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期 | (七个工作日) | |||
集中采购机构 |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人联系人 | 杨斌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铜陵长江东路解放西村 | |||
中心联系人 | 程工 | 联系电话 | ||
中心地址 | 铜陵市投资大厦五楼 | |||
注:1、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发布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由中心作出回复。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预中标人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人。 |
项目编号 | 2015-CG-F-062 | 标段号 | 三标段 | |
项目名称 | 第三方检测 | |||
采购人 | 铜陵市环境监测站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控制数(元) | 10万 | |||
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安徽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
投标价(元) | 19800.00 | 25000.00 | 28000.00 | |
交货时间/工期/服务期 | 一年 | 一年 | 一年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期 | (七个工作日) | |||
集中采购机构 |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人联系人 | 杨斌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铜陵长江东路解放西村 | |||
中心联系人 | 程工 | 联系电话 | ||
中心地址 | 铜陵市投资大厦五楼 | |||
注:1、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发布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由中心作出回复。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预中标人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人。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