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吉州服务区加水站经营权租赁项目中标人李海燕中标权的通知
关于取消吉州服务区加水站经营权租赁项目中标人李海燕中标权的通知
关于取消吉州服务区加水站经营权租赁项目
中标人李海燕中标权的通知
受三明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对其所需的吉州服务区加水站经营权租赁项目(招标编号:SMYG2014-QZ036)进行了公开招标,依据评标原则,确认李海燕为中标人。现由于李海燕自身原因,主动放弃中标权。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采购单位研究决定,取消李海燕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择日重新对吉州服务区加水站经营权租赁项目进行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8.12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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