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高架源排放现状和对传输通道空气质量影响评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高架源排放现状和对传输通道空气质量影响评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388号
联系方式:183*****504
供应商(乙方):北京清创美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关村东路8号东升大厦AB座九层915A单元
联系方式:010-********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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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架源排放现状和对传输通道空气质量影响评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1,027,000.00 | ¥1,027,000.00 | *3. 项目要求(一)项目目标1、项目产出目标编制《重点行业高架源排放情况梳理排查和传输影响评估报告》、《火电厂、平板玻璃、水泥、人造板、垃圾发电、污泥焚烧等行业企业污染治理提升指南》;完成不少于20家典型企业现场排查工作;开展典型行业企业专题培训。2、项目效果目标以金堂县为重点,做好火电厂、平板玻璃、水泥、人造板、垃圾发电、污泥焚烧等行业企业高架源排放现状梳理,规范和加强典型行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导企业提升环保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评估高架源对空气质量的传输影响,为政府政策制定提供科学支撑。(二)服务范围本次调查研究对象以金堂县为重点对象,辐射全市,选取火电厂、平板玻璃、水泥、人造板、垃圾发电、污泥焚烧等行业企业。(三)服务内容1、开展火电厂、平板玻璃、水泥、人造板、垃圾发电、污泥焚烧等行业企业高架源排放现状梳理排查。涉及范围:以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为基础,结合重点源在线数据,选择火电厂、平板玻璃、水泥、人造板、垃圾发电、污泥焚烧等行业企业高架源为排查对象,组织技术人员对污染现状进行分析,以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环境管理水平等为重点,开展现场核查。结合空气质量情况、传输通道情况,每个行业分别选择1—2家典型企业,组织有关行业专家进行全流程现场排查评估,从原辅材料使用、产品生产过程、废气收集、末端治理、监测监控、台账管理等环节,梳理企业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2、搭建空气质量模型,模拟评估高架源排放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现状梳理排查情况,针对实际污染问题开展不同空间尺度上的研究,选取合适的空气质量模型,结合地形、气象和污染物排放等数据,模拟计算污染物在大气中的迁移、扩散、转化过程,考虑平流输送、湍流扩散、干湿沉降、化学转化、烟云抬升等,分析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为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制定提供技术参考。3、火电厂、平板玻璃、水泥、人造板、垃圾发电、污泥焚烧等行业企业污染治理整改提升指南。基于现场排查发现的问题,以污染物减排、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以短期管控和长期提升为抓手,从源头整治、工艺提升、提高末端治理效率、环保管理等至少4个方面为重点行业高架源企业提出改进建议。结合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填报要求,对相关企业大气污染源清单数据进一步修正、完善。4、典型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培训持续加强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对高架源企业的日常监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高架源企业的环保治理、环境管理水平,组织开展高架源典型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题培训,从行业排放现状、主要排放环节及管控要求、末端治理工艺及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推动典型行业高架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四)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在充分理解项目实施背景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成都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污防“三大战役”领〔2022〕3号)及《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实施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22〕145号)的要求;根据现场排查情况,进行研究论证,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研究报告;2、供应商应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进行现场调查及问题识别。3、供应商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从现场排查到企业污染治理整改提升指南,成果研究全过程,要坚持合规合法,有依有据。(五)人员配置要求:1、基本要求序号岗位人数1项目团队≥9(六)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作为成交合同的一部分。承诺函应包括以下内容:(1)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2)供应商须对服务对象提供的资料、数据,对现场调查期间获得的资料、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重复工作的,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4)成交供应商应在服务过程中对采购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咨询,并给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 (5)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费用。(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成果研究报告出现重大缺陷和失误,导致在报告上级单位审核被否定的,采购人视情况可以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并向上级单位进行通报。(7)供应商不得对发生专利等专有技术侵权等情况。 |
合同金额:1,02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金堂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03月14日
2023年04月04日
合同附件:
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堂县高架源排放现状和对传输通道空气质量影响评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102.7万元).pdf
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
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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