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2015年城市建设小型零星工程备选招标

庄河市2015年城市建设小型零星工程备选招标

工程编码****************72
工程名称庄河市2015年城市建设小型零星工程备选招标
建设单位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庄河市
项目所在区域大连市·庄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标段建筑面积(㎡)拟中标单位中标价项目负责人
庄河市2015年城市建设小型零星工程备选招标大连鑫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92.8500%崔勇
中标候选人情况第一预中标候选人:大连鑫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费率:92.85%
项目经理:崔勇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3036
第二预中标候选人:大连广晟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费率:92.77%
项目经理:杨福仁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8739
第三预中标候选人:沈阳兴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费率:92.57%
项目经理:高春旭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0907
招标内容抹黑路改造;巷土路改造;排水改造;暖房子工程;城市色彩;雕塑;亮化等。
公示开始时间2015年08月14日公示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6日
填报人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填报日期2015年08月13日
填报单位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本项目选取3家备选施工单位
网上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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