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自然资源局新龙县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新龙县自然资源局新龙县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30*****

二、项目名称:新龙县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宝地兴顺不动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成都市锦江区静渝路48号 83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宝地兴顺不动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新龙县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服务 (一)城镇标定地价评估 按照国家标准《标定地价规程》要求,完成城区标定地价工作,根据城区土地市场发育和政府监管需要,在城区范围内,选取有一定代表性的区域开展标定地价评估,建立标定地价体系。 (二)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按照国家标准《农用地定级规程》(GT/T*****-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T/T*****-2012)等要求,完成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根据农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修正法、因素法、样地法等农用地定级方法,划分农用地土地级别范围;在土地级别划分的基础上,测算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完整的基准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和修正系数表,以便于宗地地价评估。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电子化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按照《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与估价技术指南》的要求,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根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划分土地级别范围;在土地级别划分的基础上,评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基准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和修正系数表,以便于宗地地价评估。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电子化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 (五)成果要求: 1、评估工作成果资料包括纸质文字成果、图件成果、电子档案成果,各提供一套。 (1)城镇标定地价评估成果 城区标定地价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城区标定地价图、标准宗地标定地价表。 (2)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3)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2、服务质量要求 (1)所有成果必须符合《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2014)、《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012)、《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与估价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程要求。标定地价评估成果须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技术检查;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须通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技术检查,并保证成果验收合格。 (2)待县政府发布基准地价成果后,15日内完成并在自然资源部电子化备案,取得电子备案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四)技术及服务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017) 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2014) 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 /T *****-2014) 4)《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 5)《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012) 6)《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012) 7)《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7〕33 号) 8)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 2020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 (川自然资函(2020) 414 号) 9)《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与估价技术指南》 10)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83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虞占荣、姚春江(采购人代表)、冯晓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人民币*****元(大写:壹万陆仟捌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账号:228*****04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办公室:新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龙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茹龙镇财富中心八楼

联系方式: 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23楼2308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28-********

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宝地兴顺不动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标签: 集体建设用地 基准地价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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