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张家口万全区卫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项目(一期)-卫城旅游产业(南大街区域)施工
2.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万全镇南大街
3.建设单位:张家口万全区城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35(M2 )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
2、质量要求:合格
3、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7天通知中标单位 。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小规模纳税人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投产、使用维护、更新改造等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 本次招标范围:铲车
2、厂家要求:产品检测报告等证书齐全。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1%)、卸车费等。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月进行预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结算流程为甲方指定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乙方负责人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报甲方项目部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并由公司经营部门审批签字确认为准。
2、租赁设备退场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手续,最终结算单必须经甲方项目部、材料设备部、安全生产部、经营管理部及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
2、支付时间:乙方次月1-7日内上报,甲方7日内审核,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签认单(根据双方签字确认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的70%,剩余的30%在2023年春节前一次性付清。
3、发票约定: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报名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6:00。
获取方式:招标采购中心将向通过报名资格预审的单位发送招标文件。
第八条、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密封和电子版报价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递交截止):以招标文件为准。
工期要求
按甲方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按甲方要求
质量要求
按甲方要求
技术要求
按甲方要求
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