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安站更新取水许可证手续和西斗铺站取水许可量增容相关工作结果变更公告
明安站更新取水许可证手续和西斗铺站取水许可量增容相关工作结果变更公告
明安站更新取水许可证手续和西斗铺站取水许可量增容相关工作择优选择
(竞争性谈判)服务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BMGS-FU2023-001)
1、立项依据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包满西甘海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年第4号),包白线明安站需更新取水许可证手续和西斗铺站办理取水许可量增容相关工作,现按照公开、择优(邀请竞争性谈判)的原则选择明安站更新取水许可证手续和西斗铺站办理取水量增容相关工作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明安站更新取水许可证
2.1.1.1项目概况:包白线明安站取水证(原取水量5000立方米)于2018年5月16日取得,2023年5月15日到期,按照规定需在到期前45天办理取水许可延续申请。
2.1.2项目名称:西斗铺站办理取水许可量增容
2.1.2.1项目概况:包白线西斗铺站取水证(原取水量4055立方米),因单位发展需求需办理增容手续。
2.2招标范围及工作成果:
2.2.1明安站更新取水许可证,取水量不低于原证取水量并取得取水许可证。
2.2.2西斗铺站办理取水许可量增容,并取得取水许可证。
2.3最高限价:总计14万元。
2.4工作期限要求:明安站于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取水许可;西斗铺站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增容后的取水许可。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来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有不少于一项取水许可延续申请办理业绩,在全国范围内不少于三项相关服务业绩,社会信誉良好的企业。本项目要求申请人须是一般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公司需对本单位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工作作出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申请报名与投标文件递交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4月4日15:00前向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递送纸质申请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2纸质申请资料需胶粘加盖骑封章并密封,否则申请文件均不受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含报价)。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5.5 近三年项目业绩表(附合同复印件)
5.6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9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5.10财务状况证明。
6.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盛业城市广场12层
邮 编:******
联 系 人:尚琛
电 话:0471-*******
传 真:0471-*******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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