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河城南水利枢纽库底清理整治工程堆场劳务服务招标结果公告

淠河城南水利枢纽库底清理整治工程堆场劳务服务招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FZ-********

二、项目名称:淠河城南水利枢纽库底清理整治工程堆场劳务服务招标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六安市裕安区绪峰砂石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金融大厦22楼2205室

中标金额:2.16元/吨

第二中标候选人:霍山县立荣石料厂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下符桥镇圣人山村

中标金额:2.27元/吨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国兴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经济开发区

中标金额:2.42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淠河城南水利枢纽库底清理整治工程堆场劳务服务招标

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为对砂(石、混合料)装载,服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堆场内砂(石、混合料)打堆、装载、转运,堆场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环保管理、后勤保障、卫生保洁等服务,并承担堆场内水、电等费用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提供砂(石、混合料)装车作业劳务服务等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有效期20个月,如合同期满后,砂石销售工作尚未结束,为保障堆场销售工作连续性,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履约。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楼505室,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函)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砂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皖西东路城投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楼

联系方式:0564-*******

3.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甄经理、黄工

电 话:0564-*******、0564-*******


六安市砂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利枢纽 清理整治 劳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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