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和爱水厂一期工程前期工作总承包(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江津区和爱水厂一期工程前期工作总承包(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5 年 8 月 14 日—— 2015年 8 月 18 日)


项 目 名 称

江津区和爱水厂一期工程前期工作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编号

056167

招 标 人

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

联系电话

151*****535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拟 中 标 人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626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投诉受理部门

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

023--********

重庆市江津区监察局

023—********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23--********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

2015年 8 月 14 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 8 月14 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和爱水厂一期工程前期工作总承包(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2]289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津区和爱水厂一期工程前期工作总承包(第二次)。

2.2工程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和爱村。

2.3工程规模:该项目选址位于江津区德感和爱村,占地120亩,建设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主要涉及平场工程,取水工程(40万立方米/日的取水构筑物,10 万立方米/日取水设备),以下均按10万立方米规模建设,即净水工艺设备工程,送水工程系统,管网工程(DN800-DN1000管道10公里),电气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江津区和爱水厂一期前期工程可研及专题,包括勘察设计、可研、环评、水保、地灾评估,还涉及长江取水、排污口设计、长江通航、行洪等。

具体为: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和环境现状监测)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评价;3、水土保持评价,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5、水资源论证、排污口设置论证,6、涉河建设方案与防洪评价,7、通航海事安全评价,8、勘察(初勘、详勘等阶段)(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测量及水下测量、水文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物探等),9、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设计审查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配合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投标和现场指导与监督等)、跨铁路专项设计等,10、其它涉及项目前期审批的相关前期工作。以上各项前期工作成果均需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达到审批审查要求,通过审批并取得相应批复(含各阶段成果报告和专题等评估、专家评审、监测、修改等)。受工程审批、实施阶段所限,各项成果按项目审批、实施阶段提供。

2.5工期:总工期 240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到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完成),其中(1)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提交合格并满足审批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2)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90日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

2.6分包:中标人可以将自身不具备专业资质的专题咨询服务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勘察、设计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前期工作总承包主体工作不能分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投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备其中之一即可);(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具备其中之一即可),(3)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联合体:潜在投标人可以根据上述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只能由2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总承包主体资质的单位。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2014年有5万立方米/日(含5万立方米/日)规模及以上供水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3.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 个合同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jq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

地 址: 重庆江津区几江镇西门路221号

邮 编: 40226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151*****53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津区滨江西路7-2栋(江津办公地址)

邮 编: 402260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2015年 7 月 2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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