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政策(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事前重点绩效评估工作2022年部门整体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与协助财政局开展政策(项目)以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抽查工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政策(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事前重点绩效评估工作2022年部门整体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与协助财政局开展政策(项目)以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抽查工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政策(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事前重点绩效评估工作2022年部门整体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与协助财政局开展政策(项目)以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抽查工作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北川羌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05日09:24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慎蓉,罗阳,李小英,曾利,安丽 | ||
总中标金额 | ¥2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6-******* | ||
采购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云盘北路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汇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八角社区一组36栋1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6-*******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申明函 | ||
附件2 | 评审资料 | ||
附件3 | 2022年政策(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事前重点绩效评估工作2022年部门整体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与协助财政局开展政策(项目)以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抽查工作项目招标文件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66号华达商城1208室 | 180,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武侯区星狮路711号大合仓商馆1单元705号 | 89,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2023年事前重点绩效评估工作2022年部门整体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与协助财政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抽查工作 | (1)2023年事前重点绩效评估清单: 1)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金额80万元); 2)2023年城市维护费(金额3900万元); 3)省道107北川县安昌镇至永安镇改线工程(金额*****万元); 4)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金额1000万元); 5)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金额7500万元); 6)北川羌族自治县中羌医医院中医药健康文化建设与救治能力服务提升项目(金额3000万元); 7)北川羌族自治县智慧城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额*****万元); 8)北川羌族民俗博物馆展陈提升改造项目(金额3000万元); 9)智慧园区数字化平台运营服务经费(金额185.8666万元); 10)智慧交通运输管理项目(金额201.*****万元)。 (2)2022年部门整体重点绩效评价清单 评价单位: 1)北川羌族自治县档案馆 2)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3)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4)中国共产党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员会 6)北川羌族自治县信访局 7)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 8)北川羌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9)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北川羌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1)北川羌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12)北川羌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13)永昌镇 14)擂鼓镇 15)都贯乡 16)白坭乡 17)禹里镇 18)开坪乡 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需要实施清单进行适当的调整。 (3)协助财政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抽查工作。 | 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本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要求: (1)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1)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前,投标人应当成立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2名主评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并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保持相对的人员稳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人员及组织机构必须是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报人员及组织机构,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拟派人员与最终实际项目参与人员不一致,或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更换人员,须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替补人员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拟派人员(项目实施过程中原有人员)具有同等资历水平,投标人每更换1人,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金额1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文件对此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投标人应主动加强与采购人和被评价对象的沟通,在调研、全面了解被评价对象相关情况和采购人意图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拟订科学可行的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人员配置、时间安排、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方法、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样本确定、调查问卷、资料清单以及工作纪律等要素。 3)在绩效评价工作中,投标人应当根据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座谈、现场调研、问卷发放等方式,获取评价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4)在绩效评价现场工作结束后,投标人对现场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汇总,撰写绩效评价报告,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力求做到逻辑清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 5)评价报告初稿撰写完成后,投标人应当书面征求被评价对象的意见。投标人应当对反馈的意见逐一核实,逐条说明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并根据反馈的有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 6)初稿定稿后经投标人内部审核通过的评价报告,由该项目主评人签名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形成正式评价报告,提交采购人。 (2)成果要求:中标人提交的最终成果资料的格式、内容、范围、结论及印章等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的形式为纸介质、电子介质文字报告及附图、附表等。纸质版资料不得少于3套,电子版资料U盘3份、光盘3份。 (3)协助财政局开展政策(项目)自评抽查工作。派员参加提供技术支持,协作完成报告。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驻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独立、公平、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提供的最终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和配合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指导,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下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3)如因服务人员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名誉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成果归属要求:项目编制成果归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所有,中标人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确实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授权许可,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 5)保密要求: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了解的资料、 数据及最终成果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涉及保密事项的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相应保密措施,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泄露和转用相关资料。 6)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将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的要求,依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 180,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服务 | 2022年政策(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与协助财政局开展政策(项目)自评抽查工作 | 2022年政策(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协助财政局开展政策(项目)自评抽查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贯乡茶马村、苔子茶村、林埝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都贯乡苔子茶村古羌茶园建设项目、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省道313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坪乡至片口乡白羊界提升改造工程、2022年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更新新县城地被植物、灯光、装饰灯采购经费、2021年新县城和安昌城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项目资金、北川羌族自治县4个经济片区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维保障、开茂水库工程、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住院楼改建项目、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项目、应急救援装备提升建设、常态化演出 | 二、主要服务内容要求 (一)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1.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前,投标人应当成立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1名主评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并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保持相对的人员稳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人员及组织机构必须是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报人员及组织机构,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拟派人员与最终实际项目参与人员不一致,或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更换人员,须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替补人员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拟派人员(项目实施过程中原有人员)具有同等资历水平,投标人每更换1人,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金额1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文件对此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投标人应主动加强与采购人和被评价对象的沟通,在调研、全面了解被评价对象相关情况和采购人意图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拟订科学可行的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人员配置、时间安排、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方法、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样本确定、调查问卷、资料清单以及工作纪律等要素。 3.在绩效评价工作中,投标人应当根据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座谈、现场调研、问卷发放等方式,获取评价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4.在绩效评价现场工作结束后,投标人对现场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汇总,撰写绩效评价报告,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力求做到逻辑清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 5.评价报告初稿撰写完成后,投标人应当书面征求被评价对象的意见。投标人应当对反馈的意见逐一核实,逐条说明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并根据反馈的有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 6.初稿定稿后经投标人内部审核通过的评价报告,由该项目主评人签名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形成正式评价报告,提交采购人。 (二)成果要求:中标人提交的最终成果资料的格式、内容、范围、结论及印章等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的形式为纸介质、电子介质文字报告及附图、附表等。纸质版资料不得少于3套,电子版资料U盘3份、光盘3份。 (三)协助财政局开展政策(项目)自评抽查工作。派员参加提供技术支持,协作完成报告。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驻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独立、公平、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提供的最终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和配合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指导,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下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3.如因服务人员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名誉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成果归属要求:项目编制成果归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所有,中标人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确实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授权许可,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 5.保密要求: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了解的资料、 数据及最终成果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涉及保密事项的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相应保密措施,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泄露和转用相关资料。 6.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将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的要求,依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 89,000.00 |
王慎蓉、罗阳、李小英、曾利、安丽(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包一代理费为8000元,包二代理费为6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转账信息:对公公司名称:四川中汇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西山支行?开户账号:041*****00012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云盘北路22号
联系方式:0816-*******
名称:四川中汇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八角社区一组36栋1单元
联系方式:0816-*******
项目联系人:刘洁
电话:0816-*******
四川中汇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5日
招标
|
四川中汇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