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县水塘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预中标结果

紫云县水塘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预中标结果

紫云县水塘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497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自治县水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紫云县水塘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施工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302号)已于2015年8月6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全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41元

中标工期:6个月

项目负责人:张毅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5159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东方巨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55元

中标工期:6个月

项目负责人:田桂林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1271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9元

中标工期:6个月

项目负责人:钱波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1038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8月19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自治县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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