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装修及其设备安装工程)预中标结果

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装修及其设备安装工程)预中标结果

安顺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装修及其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498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标人)委托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装修及其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503号)已于2015年8月10日10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科艺普实验室设备研制有限公司

中标价:¥*******.65元

中标工期:120天(日历天)

项目经理:余少娥

项目经理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粤********5708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8月2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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