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冰箱冰柜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冰箱冰柜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3  录入: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至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NYKCG〔2022〕001

项目名称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2月23日到2022年3月1日

网址:

乐至县人民政府(乐至县人民政府 lezhi.gov.cn)

方式:

自行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3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乐至县农经路118号)

五、开标

时间:

2022年3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乐至县农经路1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乐至县农经路11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028-********

附件

采购编号:LNYKCG〔2022〕001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中国·资阳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印制2022年2月

目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3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6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20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21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3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25 -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6 -

第八章 评审方法................................................................................................. - 38 -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43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拟对乐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NYKCG〔2022〕001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人民币******元;最高限价:******元;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乐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894f00000006620b71d4">www.lezh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四、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用途:用于2022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二)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包,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①投标人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②兽用消毒药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批文批件复印件盖鲜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

1、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扫描件传至*********@qq.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介绍信至少包含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供应商名称、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的邮箱地址;2、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供应商名称;3、接收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的邮箱地址需与报名电子邮箱一致;4、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邮件以无效报名处理)。传送报名资料后,在乐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894f00000006620b71d4">www.lezhi.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中自行下载文件。

(二)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3日10时30分至2022年2月25日18时00分

2.获取询价文件时间:自2022年 2月 23日至 2022年 3月 1

(三)询价文件获取:

报名后请在乐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894f00000006620b71d4">www.lezhi.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中自行下载。仅从网上直接下载询价文件但未按照上述报名时间、方式以及获取询价文件的视同无效。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乐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894f00000006620b71d4">www.lezhi.gov.cn)上公告的同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提供的邮箱,请已经报名的供应商务必在报名后、开标前,每日到乐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894f00000006620b71d4">www.lezhi.gov.cn)查看采购人发布的公告信息,以确认本项目是否有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发布。采购人不作口头通知,因提供的邮箱地址错误或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顺延报名或获取文件期限,并予公告。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现场递交至乐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开标现场(乐至县南塔街道农经路118号本项目开标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询价响应文件报名要求正确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询价。②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1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起始时间:询价当日上午 9:30至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

八、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询价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乐至县南塔街道农经路118号(高德地图导航可到达)本项目开标室。

十、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询价地点

乐至县南塔街道农经路118号(高德地图导航可到达)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农经路118号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在乐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元;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元;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4

联合体询价(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5

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其所属行业为:工业。

6

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

(实质性要求)

询价;最低价评标法;

7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询价。

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

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10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乐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1

询价保证金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3

强制认证产品(如涉及)

  1. 如涉及 3C认证产品的 3C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竞争性询价文件有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供至采购人, 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询价。
  2.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在参与询价时须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提供该产品所在品目清单页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14

询价文件、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5

成交通知书领取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乐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乐至县农业农村局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将成交通知书快递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联系电话:028-********

16

供应商询问

  1. 采购人负责对本次采购的所有询问答复;
  2. 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
  3. 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乐至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4.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
  5. 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

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采购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

17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实质性要求)

2.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8

供应商质疑

  1. 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3. 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文件部分质疑时间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4.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交质疑函(书面形式现场提交的以书面签收的日期为准)。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

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号令)

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

②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时

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

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

③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十二条的要求,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将不予受理。

④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

受理。

1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号码:028-********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并使用

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主体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领取了询价文件并登记,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 25 号)等文件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9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若为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执行。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二氯异氰尿酸钠粉、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碘酸混合溶液。

6.联合体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询价采购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采购文件

10.询价采购文件的构成

10.1询价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领取了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乐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 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12.4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询价小组询价。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

(3)询价供应商和产品符合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三章和第四章)

(4)非联合体承诺函

(5)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2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询价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未在第六章中提供格式的均自拟格式):

(1)询价响应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采购项目技术、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的响应(要求详见第五章);

(4)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询价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如涉及);

(5)证明询价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如涉及);

(6)询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7)供应商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如涉及)。

13.3报价表(本表为最终报价表,现场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单独封装)。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采购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采购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表。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其他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报价表一份;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日期。

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20.响应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

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报价表按要求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同时递交,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含报价表)和补交的响应文件(含报价表)将不予接收。

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1. 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询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表要求。

30.履行合同

30.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验收

31.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 的要求进行验收。

31.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2.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询价纪律要求

33.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4.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1. 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2. 在本次递交询价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37.(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①投标人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②兽用消毒药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批文批件复印件盖鲜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供承诺函

(三)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提供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七)提供未参加过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

(八)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次数(提供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次数(提供承诺函);

(九)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①由采购人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十一)法定代表人证身份明书;

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提供本证明书;

  •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②兽用消毒药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批文批件复印件盖鲜章。
  •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 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加询价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及声明函”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2.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鲜章。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三、资格审查程序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售后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切实做好乐至县动物疾病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实验室常规检测,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乐至县农业农村局拟对动物防疫物资进行采购。

(二)项目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兽医金属注射器

★执行标准NY533-2002,采用H62无缝黄铜管制成,规格为20ml/具。

400

2

兽医连续注射器

★执行标准NY532-2002,规格为2ml/具。

100

3

2 ml兽医连续注射器适配导管

长度75cm,食用级硅胶,与本次采购的兽医连续注射器要匹配。

100

4

针头

优质钢材,标准NY529-2002,型号9※20。

*****

5

针头

优质钢材,标准NY529-2002,型号12※20。

*****

6

针头

优质钢材,标准NY529-2002,型号16※30。

6000

7

耳标钳

优质铝合金材质,每把配送5颗钢针。

140

8

水银温度计

兽用。

500

9

医用脱脂棉

优质脱脂棉;执行标准YY/T 0330-2015,规格为500g/袋。

100

10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无菌,3层过滤,材质为无纺布,熔喷布,规格为10个/包。

*****

11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无菌,3层过滤,材质为无纺布,单个独立包装,无菌(振德牌)。

4000

12

一次性注射器

材质:塑料,容积:5ml/支。

2000

13

一次性注射器

材质:塑料,容积:5ml/支。

2000

14

一次性医用丁腈检查手套

麻面、无粉、蓝色,规格为S号。

2000

15

一次性医用丁腈检查手套

麻面、无粉、蓝色,规格为M号。

2000

16

PBS缓冲液

PH=7.2,规格为500ml/瓶

20

171

一次性使用移液枪枪头

通用,白吸头,规格为5mm※32mm,10ul/个,配10ul吸头盒1个。

5000

8

一次性使用移液枪枪头

通用,蓝色吸头,规格为8mm※71mm,1000ul/个,配1000ul吸头盒1个。

2000

19

EP管

无菌,透明,规格为2ml/个。

*****

20

PCR管

无酶无菌,顶部采光,单管,平盖,透明,规格为7mm※17mm,100ul/个。

5000

21

保定绳(猪用)

金属,带手柄和开关,带金属杆,杆长约0.6m。

5

22

电动喷雾器

16L,锂电池;壶体材料为高品质塑料。

70

23

一次性鞋套

超厚,无纺布。

4000

24

一次性连体防护服

材质为透气膜无纺布,含头套,白色,防水。型号S。

200

25

一次性连体防护服

材质为透气膜无纺布,含头套,白色,防水。型号S。

50

26

手动喷雾器

16L,壶体材料为高品质塑料。

100

27

医用酒精

乙醇含量75%,规格为500ml/瓶。

500

28

碘伏

规格为100ml/瓶,含有效碘4.5g/L-5.5g/L。

1500

29

肾上腺素

规格为1ml /支※10支/盒,含量为1ml:1mg,产品为兽药GMP企业生产,具有正规兽药批准文号。

360

30

夹狗钳

长1.2m,内径10cm。

140

31

冷藏箱

★容量为13L,携带方式须具有肩背式。

140

32

二氧化氯泡腾片

100片/瓶。

10

33

二氯异氰尿酸钠粉

★有效氯含量≥20%,规格为500g/瓶。

5000

34

二氯异氰尿酸钠粉

★有效氯含量≥20%,规格为100g/瓶。

*****

35

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

★主要成分:戊二醛5g 癸甲溴铵5g,规格为500ml/瓶。

5000

36

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

★主要成分:戊二醛5g 癸甲溴铵5g,100ml/瓶。

*****

37

碘酸混合溶液

★主要成分:含碘1.5%、酸量(以磷酸计)15%,规格为500 ml /瓶。

1000

所投消毒剂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兽药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批件、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均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为保证消毒药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二氯异氰尿酸粉、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碘酸混合溶液需为同一企业生产。中标企业免费送货到乐至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并交付使用。(★内容为必须响应条件,不响应或响应不全的直接做无效标处理)

(三)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方如有服务需要,投标人应安排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处理。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根据需要可提前)负责送到指定地点。

  1. 履约验收:采购单位组织人员对采购物资进行抽查验收(按批次抽检)。
  2. 付款方式:成交商提供的全部货物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60日内付清货款,成交商必须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

4、投标人中标以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承诺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格式一: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承诺函

XXX(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日 期: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采购活动,法人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适用。

  1. 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 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 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 询价当日供应商为法人时须提供本证明资料并携带相关证件,询价会时工作人员会进行现场核查。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人名称):

本 授 权 声 明 : XXX(单 位 名 称 ),XXX(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 职 务 )授 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项目(项目编号:XXX)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采购活动,而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适用。

  1. 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 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1. 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询价当日供应商为法人授权人员时须提供本证明资料并携带相关证件,询价会时工作人员会进行现 场核查。
格式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型企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型企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注:1、其所属行业为:工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格式五:询价响应函(实质性要求)

询价响应函

XXX(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 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2.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
  3. 我方同意本询价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1.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用于询价报价。
  2.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3. 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询价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4. 在询价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在询价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规定,在询价截止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次(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
  5.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 本次询价,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
  7.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 我方同意本询价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六:技术参数要求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响应/未响应

注意:

  1. 供应商须把询价文件第五章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列入此表。
  2. 按照询价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七: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商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响应/未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依据询价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八: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元)

备注

小写:

大写:

注:①此项目最终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产品、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其它未涉及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一切费用。

②此表不在其他响应文件格式里作出响应,用于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价日期:年月日

格式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

格式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格式自拟)

第七章 评审方法

询价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局机关纪委1人、局计划财务股1人、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人组成,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 74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 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询价程序

1.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2资格审查。

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表后不得更改价格。

1.6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7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9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熟悉和理解询价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本询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询价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询价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一次性报价(报价和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2.4.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再拆封响应文件合格的供应商的报价表。

2.4.2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7现场复核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2.11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明。

2.12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13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4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和响应文件一起同时递交,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采购人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15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评审纪律

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

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号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号)的《询价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 物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总价

(万元)

随机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算

预算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XXX 天试用期; 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XXX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 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XXX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款项:¥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X 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 小时内响应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两份。

甲方:(盖单位公章) 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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