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树路(东至路-合作化路)道路工程设计成交结果公告[2023]
栗树路(东至路-合作化路)道路工程设计成交结果公告[2023]
栗树路(东至路-合作化路)道路工程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SSFN*****
二、项目名称:栗树路(东至路-合作化路)道路工程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101号
中标费率: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栗树路(东至路-合作化路)道路工程设计 |
服务范围: | 1、本次设计招标为设计勘察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监测及验收、 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项报告、 林地科研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评审(如有) 、 测绘、地质勘察、物探、检测、实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配合、各阶段专项审查、概算编制、环境保护措施、清单会审、涉高速公路审查、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专家评审等项目相关工作。 2、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含跨河桥、人行天桥、地道等) 、排(雨污) 水(含为满足道路排水需要建设的泵站、排水出水口) 、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监控、 照明、绿化、供电设计、管线综合(含过路预留管) 、综合管廊等。涉及桥梁利用的,还应包括桥梁的检测和维修加固设计。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专项设计部分(电力部分) ,经招标人同意,可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所有费用应包含在设计费用内,且中标人须对所有设计成果负总责。 3、设计成果须满足审查、报批要求,具体包括方案设计评审会、专家评审会、初步设计审查会、施工图审查、供电设计、交通图纸审查等,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涉及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相关审查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支付。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 及施工图设计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 规范为依据,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时限提交成果。中标人应在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节约工程造价。 4、中标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前期各阶段所有设计和各项成果及审查工作必须确保通过职能部门审查, 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 涉及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 以上设计项目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等,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与 其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按招标文件、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时限提交成果。 5、最终设计成果:设计文件必须达到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 号中达到的深度要求。设计人应提供以下主要设计文件(不限于此) ,电子版设计文件应为 word 和 dwg 格式。 (1)1:1000 电子版测绘地形图;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检测报告、物探报告各 5 份、电子版一份; (3)项目方案(最终版)5 套、电子版一份; (4)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版)8 套、电子版一份; (5)施工图(最终版)12 套、电子版一份; (6)满足评审需要的方案、初步设计评审用文件若干套; (7)项目汇报 PPT 版本文件、项目方案效果图; (8)对项目建设所需的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评审等文本。 6.设计周期安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勘察测绘(含物探)方案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方案审查通过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根据设计不同阶段,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服务要求: | 1、本次设计招标为设计勘察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监测及验收、 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项报告、 林地科研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评审(如有) 、 测绘、地质勘察、物探、检测、实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配合、各阶段专项审查、概算编制、环境保护措施、清单会审、涉高速公路审查、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专家评审等项目相关工作。 2、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含跨河桥、人行天桥、地道等) 、排(雨污) 水(含为满足道路排水需要建设的泵站、排水出水口) 、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监控、 照明、绿化、供电设计、管线综合(含过路预留管) 、综合管廊等。涉及桥梁利用的,还应包括桥梁的检测和维修加固设计。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专项设计部分(电力部分) ,经招标人同意,可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所有费用应包含在设计费用内,且中标人须对所有设计成果负总责。 3、设计成果须满足审查、报批要求,具体包括方案设计评审会、专家评审会、初步设计审查会、施工图审查、供电设计、交通图纸审查等,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涉及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相关审查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支付。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 及施工图设计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 规范为依据,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时限提交成果。中标人应在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节约工程造价。 4、中标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前期各阶段所有设计和各项成果及审查工作必须确保通过职能部门审查, 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 涉及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 以上设计项目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等,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与 其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按招标文件、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时限提交成果。 5、最终设计成果:设计文件必须达到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 号中达到的深度要求。设计人应提供以下主要设计文件(不限于此) ,电子版设计文件应为 word 和 dwg 格式。 (1)1:1000 电子版测绘地形图;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检测报告、物探报告各 5 份、电子版一份; (3)项目方案(最终版)5 套、电子版一份; (4)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版)8 套、电子版一份; (5)施工图(最终版)12 套、电子版一份; (6)满足评审需要的方案、初步设计评审用文件若干套; (7)项目汇报 PPT 版本文件、项目方案效果图; (8)对项目建设所需的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评审等文本。 6.设计周期安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勘察测绘(含物探)方案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方案审查通过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根据设计不同阶段,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 50 个日历天 |
服务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永生,周文芳,陈涛,杨世文,明家跃,胡新宇,吕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收费标准。
2.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栗树路(东至路-合作化路)道路工程设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民生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标签: 道路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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