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采购项目(A包)中标结果公告

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采购项目(A包)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景洪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0日09:59
评审专家名单张海涛(评标委员会组长)、杨英、朱兴成、曾丽、曾夏香(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琴
项目联系电话157*****771
采购单位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景洪市清泉路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岩罕香0691-*******
代理机构名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小琴157*****771

一、项目编号:JHHX2023-招-045(招标文件编号:JHHX2023-招-045)

二、项目名称: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新华技工学校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406号

中标(成交)金额:5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云南新华技工学校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采购项目(A包)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2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文件的通知》(西政办发〔2019〕67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商务局 州妇女联合会 关于转发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21〕5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2〕40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2021〕-1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 (云人社通〔2022〕50号) 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培训工作;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或执行新政策,则按照调整后和最新的政策执行。供应商须具备动员、组织各类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能力,在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期限内,按照自主招生的方式独立完成培训任务。对八类人员,即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技能等级类培训比例不低于80%。供应商应建立、完善、落实培训后转移就业的相关措施(每期培训班结束前,供应商须向每个培训学员推荐至少一个就业岗位,并记录就业岗位推荐痕迹) , 促进就业。供应商须服从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协调,培训质量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应使用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平台开展培训工作,实现培训补贴“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培训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培训工作。同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海涛(评标委员会组长)、杨英、朱兴成、曾丽、曾夏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各包段代理服务费由各包段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以各包段预算金额为基准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各包段代理服务收费额并下浮20%后向各包段中标人收取各包段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结算方式:1.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2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6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文件的通知》(西政办发〔2019〕67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政局 州财政局 州商务局 州妇女联合会 关于转发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21〕5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2〕40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2021〕-135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旅人才培训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6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 (云人社通〔2022〕50号) 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以及实际取得培训证书的人数和补贴标准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关培训费用;若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政策进行了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其单位名称一致的增值税发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景洪市清泉路32号        

联系方式:岩罕香0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方式:曾小琴157*****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琴

电 话:  157*****771

 

标签: 职业技能培训 专项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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