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街航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财产一切险和机损险保险项目(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
草街航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财产一切险和机损险保险项目(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
重庆草街航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财产一切险和机损险保险项目(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2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重庆草街航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财产一切险和机损险保险项目(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00元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草街航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 | 若上一年简单赔付率不足35%,则次年续保费率定为第一年费率的 (%) | ||
第一名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0 | ||
第二名 |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5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0 | ||
第三名 |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3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0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一、中标候选人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财产一揽子保险 2.贵州黔西中水发电有限公司机器损坏险项目 3.重庆市渝北区公路事务中心财产一切险项目 4.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一揽子保险项目 5.国电投(珠海横琴)热电有限公司机器损坏险项目 6.云南华电阿海发电财产一切险项目 7.西藏智北清洁能源运营有限公司机器损坏险项目 8.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 9.云南华电梨园发电财产一切险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 2.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机器损坏险 3.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财产一切险 4.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机器损坏险 5.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 6.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机器损坏险 7.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发动机分公司财产一切险 8.北京京西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机器损坏险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运营保险项目(包含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 2.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2022—2023年财产保险统保项目 3.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2021—2022年财产保险统保项目 4.重庆百货2022年保险统保项目 5.安徽应流集团2020年机损险项目 6.重庆市城投路桥管理有限公司桥梁运营期保险项目 7.安徽应流集团2021年机损险项目 8.重庆轨道交通环线财产运营保险项目 9.安徽应流集团2022年机损险项目 二、否决投标情况: 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投标函附录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注:3 的要求报价,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2 条款“投标函附录中,本次报价为不考虑优惠条款的三年报价,且三个航电枢纽的三年财产一切险保险年费率应保持一致、三个航电枢纽的三年机器损坏险年费率应保持一致,不允许出现同一险种下的三个航电枢纽费率有差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2.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提供的总公司授权书不完整,未明确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1 条款“投标人的其它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未按规定递交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6 条款“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航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联系电话:023-********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无异常。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 重庆草街航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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