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清莲湖湿地公园项目设计预中标结果

瓮安县清莲湖湿地公园项目设计预中标结果

瓮安县清莲湖湿地公园项目设计招标


工程项目
瓮安县清莲湖湿地公园项目设计招标
招 标 人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08-18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84.30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罗彬
报价
下浮率20%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67.12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彭春维
报价
下浮率20%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62.74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周丽玲
报价
下浮率20%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5-08-19

2015-08-2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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