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精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XZHJCS2023-001
二、项目名称:精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精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 | 精河县域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河流断面水质、重点污染源废气排放、废水排放水质等方面进行监测,监督性监测。 | 不限 | 批 | 报价:******(元) | 新疆天蓝水清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 新疆博州博乐市南城区东环路金马物流园内3号楼23、24、25号门面房 | ********MA77P2TC0W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精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 | 精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 | 精河县域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河流断面水质、重点污染源废气排放、废水排放水质等方面进行监测,监督性监测。 | 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开展环境监测。 2.发生噪声投诉等及时性较强的监测工作应当在一小时内到场开展监测。 3.违约责任:以上两点如若不能及时到场,按合同额3‰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所有监测数据需通过自治区监测站数据有效性审核,若发生数据错误、造成退回,按合同额3‰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 3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培初,黄勇,陈拥军,李智强,王晓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
地 址:精河县
联系方式:139*****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现代中心城12楼
联系方式: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妙然
电 话:0909-*******
2023年03月29日
2023年04月1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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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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