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营业网点出售品直封袋和复合袋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营业网点出售品直封袋和复合袋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营业网点出售品直封袋和复合袋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编号:HZPOST-HW-*******)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营业网点出售品直封袋和复合袋采购项目(第三次);
2、项目编号:HZPOST-HW-*******;
3、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营业网点出售品直封包装袋和复合包装袋。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10个品类,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mm) | 材质 | 单价限价(元/个)(含税) | 预估采购数量(个) | 预估采购金额(元/含税) | 权重 |
1 | 直封包装袋1号 | 1600*1100 | 质量80g/㎡的可降解塑料编织布 | 7.5 | 100 | 750 | 0.17% |
2 | 直封包装袋2号 | 1200*775 | 5.4 | 57.86% | |||
3 | 复合包装袋YBP-01 | 460*415 | 质量80g/㎡的仿纸膜+可降解塑料编织布 | 1.7 | 4500 | 7650 | 1.71% |
4 | 复合包装袋YBP-02 | 575*380 | 2 | 6400 | 2.86% | ||
5 | 复合包装袋YBQ-03 | 625*450/50 | 2.4 | 6.16% | |||
6 | 复合包装袋YBQ-04 | 730*550/150 | 3 | 9500 | 6.36% | ||
7 | 复合包装袋YBQ-05 | 760*535/150 | 3.2 | 4500 | 3.21% | ||
8 | 复合包装袋YBQ-06 | 825*515/150 | 3.4 | 600 | 2040 | 0.46% | |
9 | 复合包装袋YQB-07 | 890*490/150 | 3.7 | 2500 | 9250 | 2.06% | |
10 | 复合包装袋YQB-08 | 955*525/200 | 3.9 | 19.15% | |||
合计 | 100% |
备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2、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服务期限:1年(或采购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时提前终止)。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一致,相关审批通过后可再续签一年(或采购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时提前终止)。
(3)到货时间:单个地址200个起送,下单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
(4)配送地址:市本级105个网点,区县市各1个配送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若单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应答无效。应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设计、印刷、包装、运输、装卸、人工、保险、售后服务、相关税费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6)*样品:应答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上样品各一份(应答样品规格、材质须完全符合采购要求,否则应答将被否决。样品未递交或缺漏样品的应答将被否决)。成交人后续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得低于该样品质量。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不予退还。(包装袋印刷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中样品参考图片)
(7)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分公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关于包装袋可降解检测报告;
5、供应商须具有邮政管理局颁发的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证或在邮政业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名录内。(提供相关证书或最新邮管局网页截图);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浙江邮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五、公示期限: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3日
六、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花园兜街221号
联系人:金女士
邮编:******
电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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