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老旧仪器更换项目合同公告

桂阳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老旧仪器更换项目合同公告

桂阳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老旧仪器更换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2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桂财采计[2022]0236号

采购人(全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深圳市越洋世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环保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老旧仪器更换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2]0236号

(3)项目内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老旧仪器更换

(4)项目负责人:杨乐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0元

大写:伍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清单如下:

序号

名 称

型号

单价

备注

1

氮氧化物分析仪

TH-2002H

9.87万

天虹环仪

2

二氧化硫分析仪

TH-2001H

9.88万

天虹环仪

3

一氧化碳分析仪

TH-2004H

11.78万

天虹环仪

4

动态校准仪

TH-2008H

12.25万

天虹环仪

5

零气发生器

TH-2007H

6.95万

天虹环仪

6

试运行运维服务

/

4.95万

越洋世纪

合计

55.68万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服务保障措施、地点及方式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服务保障措施:365天全年无休服务、2小时电话响应、12小时内上门无偿服务,维修维护到位。

地点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指定地点。

方式:送货上门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即:******元),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直至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40%(即:******元),5%(即:*****元)无质量满壹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3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杨勇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0755-********

传 真:传 真:0755-********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帐号:443*****701**********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点老旧仪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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