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公安局采购警用车辆一批(二次)-成交公告

通许县公安局采购警用车辆一批(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货物竞谈-2023-002
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警用车辆一批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4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二包2辆越野车开封市裕上新能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封市鼓楼区金明大道与魏 都路交叉口向西 100 米路北166,00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越野车海马 8S2020 款 1.6T 自动 精英型2辆*****
一包16辆小型7座客车开封汽车城开封市金明大道与稻一路交叉口向西 100 米958,40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新五菱光 S 1.5L MT上汽通用五菱手动挡舒适型16 辆*****
三、评审专家名单
1、评委组长:鲁河 2、其它评委成员:李永刚、李铭哲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1) 534 号的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一包*****.00元
代理服务费:二包2490.00元
收费金额:16,86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未通过名单及原因:一包开封信专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未明确谈判有效期,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二包开封信专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未明确谈判有效期,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3.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05*******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电 话: 037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许县公安局
地址:通许县上海路与咸平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方式:152*****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肖楠
联系方式:158*****560

标签: 警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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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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