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区生活垃圾清运询价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区生活垃圾清运询价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区生活垃圾清运询价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3[关闭]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月24日第二次公告生活垃圾清运询价采购,评审会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生活垃圾清运询价采购,根据采购文件的评审方法和标准,马鞍山市宏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88元。

以上结果公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1、若供应商对询价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00-4: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事务中心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5-*******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公司将按本项目成交原则确定最终的成交供应商。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事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港区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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