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乡村振兴对庄沟示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期)项目勘察测绘二标段(民宿改造、河道工程)-交易结果公示
旅顺口区乡村振兴对庄沟示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期)项目勘察测绘二标段(民宿改造、河道工程)-交易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3 16: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旅顺口区乡村振兴对庄沟示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期)项目勘察测绘二标段(民宿改造、河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旅顺口区乡村振兴对庄沟示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期)项目勘察测绘二标段(民宿改造、河道工程)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旅顺口区乡村振兴对庄沟示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期)项目勘察测绘二标段(民宿改造、河道工程) |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旅顺口区国投乡村振兴建设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大顺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4月1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对庄沟村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金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 陈园柱 | 测绘专业工程师 | ********** | ******.******元 | 436日历天 | 合格 |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测绘甲级(子项涵盖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93.5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金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河海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陈园柱 | 余晓波 | 张月姣 | ||||||||
注册资格 | 测绘专业工程师 | 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 | 测绘工程专业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 ********** | 201*****7030061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436日历天 | 436日历天 | 436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测绘甲级(子项涵盖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测绘甲级(子项涵盖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测绘乙级(子项涵盖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
评审得分 | 93.53 | 80.81 | 78.24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金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河海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折扣率:98.6%;金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投标折扣率:98%;大连河海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折扣率:99.3%;注:本项目建设拟分期实施,计划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开工,2024 年 6 月 30 日竣工,具体实施时间以实际施工为准。勘察测绘周期:在项目各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周期内,招标人分别提出 要求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阶段的勘察、测绘工作,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具体需根据实际 项目开发建设计划、进度安排和招标人要求完成各阶段工程项目勘察、测绘工作(具体时间以 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金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测绘业绩:旅顺东鸡冠山景区测绘服务;勘察业绩:大连科环泵业有限公司无泄漏泵生产车间扩建项目勘测;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测绘业绩:营口市城市排水设施普查、诊断与评估项目;勘察业绩:大连市天然气高压管道(旅大线)二期工程-勘察设计;大连河海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测绘业绩:炮台街道陈屯河长岭段河道清淤工程测绘;勘察业绩:长海县海洋岛镇供水工程勘测及设计项目;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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